
爵士与布鲁斯的兴起(1920–1940)
这一时期是现代流行音乐的根基阶段,两个源头尤为关键:非洲裔美国人的布鲁斯传统与新奥尔良孕育出的爵士乐。它们共同构建了节奏、和声与即兴演奏的基本范式,深刻影响了后来的摇滚、R&B、灵魂乐乃至嘻哈。
布鲁斯(Blues):蓝调的叙事传统
起源与特征:布鲁斯源自奴隶解放后南方黑人口头文化,其旋律结构常以12小节为主,运用“蓝音”(Blue Notes)下行的旋律音阶,歌词常诉说苦难、爱情与抗争。
音乐特征:I – IV – I – V – IV – I等常见和声走向;强烈的声线与情感表达;简洁伴奏,常见吉他、口琴、钢琴。
爵士(Jazz):即兴的艺术
发展与地理中心:20年代的新奥尔良、芝加哥与纽约是爵士的三大枢纽,爵士融合了布鲁斯、军乐、拉格泰姆等风格。
早期风格分化:迪克西兰(Dixieland)强调集体即兴;摇摆乐(Swing)更注重节奏律动与编制化。
音乐语言:和声丰富度提升,使用七和弦、九和弦等;即兴演奏成为核心(Improvisation);节奏多使用“摇摆律动”(Swing Feel)。
技术演进:电台、留声机的普及扩大了爵士的传播;乐队编制扩大,Big Band(大乐队)兴起。